【本報訊】新一批10個8年期的士准照公開競投於昨日下午5時截標,交通事務局共收到40家公司遞交標書,將於今日上午10時公開開標,每一獲判給公司最多可為50部符合法定要件之的士申請發給附屬於該准照的執照,即10個准照合共可運營500部普通的士。
因應部分具期限的士執照陸續到期,及回應公眾對的士服務的需求,交通事務局於10月25日起開展10個8年期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公開競投,至昨日下午5時截標,最終收到40家公司投標。開標會議將於今日上午10時假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5樓交通事務局會議室進行。
是次10個8年期的士准照公開競投規定承批人必須為本澳註冊公司,所營事業僅限於經營的士客運業務,每一投標公司僅可參與競投一個准照,且公司未單獨或合共持有超過300個的士執照。每一准照的競投底價為250萬澳門元,另須附加准照印花稅以及執照印花稅。
根據招標公告,是次的士准照公開競投的評審標準主要考慮准照價金、經營的士客運的計劃及營運車輛投入計劃三項,分別佔比40%、50%及10%。另外,根據競投案卷所列的“投入經營”方面,獲判給公司在獲發准照及任-執照後始開始投入營運,准照發出之日為投入營運起始日,而獲判給公司接獲判給通知書之日起計10個月為最遲的投入營運起始日。至於經營條件方面,獲判給公司須在接獲判給通知書之日起計10個月內投入不多於50部的士,並開始提供的士客運服務。營運車輛之規格要求方面,獲判給公司須使用載客量為6名(不包括駕駛員座位)或以上乘客的油電混合或環保能源發動之輕型汽車,且必須為右軚車。當中,油電混合輕型汽車須符合現行第41/2012 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所載的環保排放標準,但不影響車輛須符合將來公佈的法例所要求的規格。倘獲判給公司使用純電動的輕型汽車,必須於設置的固定停泊車輛之場站的私人泊車位內配備充電樁以供有關車輛作充電之用。
當局自2018年批出100個普通的士執照及200個特別的士執照後,便沒有再批出新的士執照。本澳最高峰時有1,900部黑的及特別的士,隨著八年期黑的陸續到期,的士總數跌至約1,600部。隨著疫後訪澳旅客大幅回升,今年首10個月日均入境旅客達7.5萬人次,目前的士數量難滿足遊客及市民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