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6年02月10日   星期二
 
 
 
首頁» 外交部:黎智英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外交部:黎智英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發佈日期】2026-02-10 00:52:23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香港中通社2月9日電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9日宣判,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監禁20年。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當日例行記者會上答問時說,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其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市民的福祉,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林劍說,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維護法律權威、捍衛國家安全,合情合理合法,不容置喙。中央政府堅定支持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實踐已經證明,香港國安法實施得越好,香港社會就越穩定、越安全,香港廣大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就越能得到保障,香港金字招牌才能越擦越亮,‘一國兩制’的實踐才能行穩致遠。”林劍說。
林劍表示,有關司法案件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我們敦促有關國家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不得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mo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