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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交通事務局消息,設於九澳高頂馬路近石排灣圓形地、黑沙馬路近黑沙青年活動發展基地、賈梅士大馬路近海蘭花園菊苑、黑沙馬路與賈梅士大馬路交界的超速偵測設備將於2月1日凌晨零時啟用,以打擊超速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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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表示,為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回應區內團體和居民意見,九澳高頂馬路、黑沙馬路、賈梅士大馬路合共4個地點的超速偵測設備於2月1日(週日)凌晨零時啟用。相關安排經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協調,已獲交通高等委員會審議通過。
按照現行法例,駕駛者違反速度限制可被科處罰金600至20,000澳門元,如屬累犯者或嚴重超速,更可導致禁止駕駛。交通事務局呼籲駕駛者守法和安全駕駛。
超速偵測系統主要透過雷達偵測技術,對超速違規行為進行偵測,現時本澳各道路、跨海大橋及隧道已安裝相關偵測設備。警方一直以來相當重視超速和衝紅燈的執法工作,工務部門更在不同的路段和路口增設了超速和衝紅燈偵測系統,這亦對打擊超速和衝紅燈起到了關鍵作用。自有關系統投入運作以來,已取得了頗為理想的成果,除了相關路段及路口的交通事故明顯減少外,衝紅燈和超速個案亦因此有所下降。
按照法律規定,輕型汽車在道路上一般的最高速度限制為每小時60公里,重型汽車為每小時50公里。至於電單車方面,輕型電單車的最高速度限制為每小時40公里,而一般重型電單車則為每小時60公里。除了一般道路的最高車速限制外,在一些特定路段,駕駛者必須留意特別的車速限制。例如:九澳隧道及澳門大學河底隧道的最高速度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友誼大橋的最高速度限制為每小時80公里等。當駕駛時超過最高車速限制,就會被視為“超速”。在一般道路超速,最高可被科處罰金10,000澳門元,並禁止駕駛一年。在高速大橋超速,最高可被科處罰金20,000澳門元,並禁止駕駛一年。累犯者,上述處罰均加重。
根據治安警察局的交通數據,去年全年公共道路上的超速事件共計13,610宗,對比2024年增加9.38%,當中嚴重超速有367宗,同比上升19.16%。超速駕駛是交通意外的主要成因之一,作為駕駛者,在道路上必須遵守法律所訂定的車速限制,務必小心駕駛,否則易生意外,累己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