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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 ,細則性討論並表決通過《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根據法案,明年1月1日起,最低工資金額調升2.9%,即最低時薪由現時的34元加至35元。根據政府估算,最低工資調整後,受惠僱員人數約18,200人,扣除家務工作僱員後佔總體僱員人數4.4%,當中本地僱員有2,200人,外地僱員16,000人,主要涉及不動產及工商服務業和酒店業,其中從事保安和清潔工作的僱員為主要受惠群體。
法案建議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週、日、小時及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的最低工資金額,分別調升至7,280元、1,680元、280元、35元及平均每小時35元;同時,對於以每日正常時間8小時上限計算的日薪最低工資金額,建議對超出正常工作上限的時數報酬,以每小時不少於35元計算。
負責細審法案的一常會主席黃潔貞引介時表示,此次最低工資調整是按照第5/2020號法律規定每兩年一次的例行檢討,針對2022年11月至2024年10月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整。法案審議期間,部分議員建議參考鄰近地區制定更科學的量化標準及計算公式,優化最低工資金額檢討機制。對此,政府強調標準化公式缺乏靈活性,無法應對社會實際變化,尤其需考慮中小微企在轉型期的承受能力,且澳門屬微型經濟體,受外為波動影響較大,相關調整需結合自身情況統籌考量,目前仍需觀察法律實施情況,再研究完善檢討機制。
法案討論期間,議員李良汪關注法案生效後政府如何推動配套工作,並提到政府外判服務標書中條款不一致,如財政局雖已於今年2月發出指引,但部分部門標書仍未包含因應最低工資調整的彈性條款。
戴建業回應表示,政府已向各部門了解相關情況,目前大部分部門的標書已設有彈性條款。然而,確實存在部分部門在採購清潔、保安服務時,並未於標書中加入有關條款。他強調,政府未來將持續推動相關部門,在標書中加入相應的彈性條款。
法案獲細則性通過後,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梁普宇發表聯合表決聲明指出,《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自2020年生效,本次是政府第二次依法調升金額,有助保障基層僱員基本收入。法案將於明年元旦實施,期望政府加強宣傳,尤其向物業管理等業界說明,協助各方遵守規定。他們指出,現行“兩年一檢”機制已預留充分時間收集數據及討論,促請政府進一步優化檢討流程、提升效率,並採用更科學的檢討指標。如需調整,應盡早公佈建議金額及依據,及時提交法案,讓社會特別是業界與大廈管理機關早有準備,減少爭議。
議員崔世平、施家倫、何敬麟、葉兆佳發表聯合表決聲明表示,工商業界對該法案投下贊成票,認同該制度對基層僱員的保障作用,也認可特區政府在平衡勞資雙方利益方面所做的努力。然而,當前經濟復甦不均衡,傳統中小微企業經營困難,承受能力有限,期望政府在施政中注重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中小微企減負賦能,如簡化行政措施、保障勞動力資源。同時,希望政府在研究增加僱員福利保障時,充分考慮中小微企的實際承受能力,通過社會資源承擔相關增量成本。建議未來最低工資檢討工作中,進一步提升制度透明度與前瞻性,穩定營商預期,維護澳門整體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