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欄目“安全與你”昨日發佈題為《共同加強防火意識,防患未然齊護家園》的文章,當中引述消防局數據提到,今年1月至11月,全澳火警出勤總宗數為758宗,其中忘記關爐、有人留下火種、燃燒香燭/冥鏹、機件故障及電線短路等成因合計佔比超六成;而在135宗需開喉撲救的火警中,近八成亦由有人留下火種、燒香燭/冥鏹、電線短路、機件故障等原因所引致。呼籲社會各界及廣大市民共同加強防火意識,切勿輕視日常消防安全,主動積極行動,審視每一安全細節,正視並消除風險隱患,從源頭杜絕意外發生,防患未然,齊心守護社區的消防安全。
文章指出,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線藏在日常生活習慣中,養成用後即檢、用畢即關的用火用電用氣習慣,便可杜絕忘關爐、遺留火種等問題,將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日常亦應對家用電器及燃氣設備進行定期檢視及專業維護,提前排查機件故障、電器老化等隱患。多一分嚴謹、少一分鬆懈,主動強化防範意識,可從源頭大幅降低火災發生機率。
文章並提到,自2022年8月起,第15/2021號《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生效實施,從法規層面上已明確規定作為樓宇及場地的所有人(即業主)是維持防火安全條件的主要責任人,並清晰列舉要履行的義務,包括保持用作人員疏散及消防介入的疏散通道的清潔及暢通、要定期對用作預警及滅火的防火安全系統進行檢查及保養,要保持用作保護通道及緊急出口的隔火門關閉且確保不被阻塞等措施,通過法規明確責任義務,從源頭堵塞管理漏洞,推動落實防火責任,強化樓宇的安全條件。與此同時,消防局始終秉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持續派員到社區樓宇進行防火安全巡查及監管工作。今年1月至11月,消防局共進行了10,604次巡查,以及完成116宗行政處罰個案,當中大部份涉及在疏散通道上停泊電單車、擺放雜物等情況。
踏入冬季,氣溫下降,用火用電用氣需求增加,市民使用電暖爐、電熱毯以及燃氣爐具的頻率增加,天氣乾燥引致火災的風險上升。保安司特別提醒市民及業界:日常應時刻保持警覺,熟悉住所及工作環境的逃生路線;切勿將電單車、雜物及鞋櫃等放置於疏散通道阻礙逃生;樓宇及場地的消防系統須至少每12個月進行檢查和保養;切勿在同一個拖板或萬能蘇上插過多電器,避免因超負荷而引致起火;電器或插座出現異常、老化或損壞等,應立即停用並進行維修或更換;選購符合規格的燃氣熱水爐、聘請專業人員安裝、排煙管亦必須連接至室外,使用時尤應注意空氣流通,避免一氧化碳積聚;正確使用電熱水爐,切勿長時間開啟,若使用時出現跳掣、減壓閥及恆溫器失靈等異常情況,應立刻停用並聯絡供應商檢查維修;日常必須小心處理火種,切勿留下未完全熄滅的煙頭或冥鏹;業界尤需定期關注場所通風條件、防火設施,並切勿儲存過量危險品,做好各項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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