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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34/2024號行政法規〈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將第34/2024號行政法規規定的補貼期延長一年至2026年底,以配合政府鼓勵生育政策和繼續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修改第34/2024號行政法規〈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內容指,法規將第34/2024號行政法規《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規定的補貼期間延長一年,即合資格僱主依法向於2026年12月31日前分娩或其他情況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產假報酬後,可於指定期間內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最多可獲發相等於僱員14日基本報酬的補貼。
勞工事務局局長陳元童补充指,法規主要延長少於100人企業的產假補貼計劃至2026年12月31日,現行補貼條件維持不變。截至今年7月底,勞工局接獲 113宗產假報酬補貼申請,當中 86宗完成審批,涉及79名僱主,已發放金額近 81萬元。他提到,產假補貼計劃屬臨時措施,當局已委託第三方研究機構就調升產假天數開展專項研究,預料在完成公開諮詢後可於明年進入立法程序。至於具體的產假天數調整,以及產假報酬補貼會否轉為恆常化措施,特區政府將結合社會和經濟發展實際情況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