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警日前與內地警方聯合搗破的另一個不法匯兌團伙由內地主腦所操控,涉嫌與本澳一家食店負責人聯手,通過假聘的外僱“跑單”方式,以及安排賭場公關、維修員和藥檢員等物色賭客兌換現金。司警在本澳拘捕9名嫌犯,而內地警方分別於多個省市緝獲包括主腦及骨幹成員在內的20多人。該團伙涉及的不法匯兌金額達 2億港元,獲利超過100萬港元。
本澳落網的9名涉案團伙成員包括7男2女,年齡介乎25至52歲,當中2人是骨幹成員,均為內地無業男子,姓覃及姓丘,其餘7人均為本澳居民,分別姓鄭、姓陳、姓吳、姓黃及姓劉男子及姓林、姓劉女子。
根據司警調查資料顯示,鄭某報稱維修員,亦是地下錢莊管理者,其與報稱藥物檢驗員的陳某一同提供運作資金,而無業劉女內負責到香港提取現金。至於林女及劉某則是夫妻關係,為中區食店負責人,假聘用覃某及丘某。吳某及黃某報稱娛樂場公關,在犯罪集團內負責擔任中介角色。
案情指,司警去年底接獲上海警方情報,指有內地居民在本澳以“跑單”方式協助內地犯罪集團為賭客進行不法匯兌,隨即指派經濟罪案調查處成立專案小組展開深入調查,發現該犯罪團伙從去年4月起組織成員來澳並以不同方式勾結本澳居民作案,自《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涉案運作資金高達2億港元,不法利益最少達100萬港元。
司警調查發現,涉案團伙一名內地主腦先招攬林女及劉某,假聘用兩名骨幹覃某及丘某做外僱,以方便二人自由進出澳門和內地。覃某及丘某來澳後,租住氹仔一住宅單位和購置一輛私家車作犯罪之用。此外,該團伙再招攬其餘成員分工,分別負責聯絡、物色客人及協調派送現金。當中,劉女經常從香港攜帶港幣現金來澳,之後按上線指示分拆交予其他犯罪成員。內地上線收到賭客轉賬後,便會安排兩名外僱驅車運送現金給賭客。至於吳某及黃某則在集團內擔任中介,負責聯絡及安排賭客與換錢黨會面,協商匯率及交收現金。
及至本月25日下午3時,司警與內地警方採取統一收網行動。司警局派出35名刑偵人員到北區及路氹7個住宅單位、中區某食店及北區一個地下錢莊拘捕上述9人,起出現金430多萬港元、19.6萬澳門元及1.95萬元人民幣,多部手機、用作運款的私家車。而內地警方亦分別在福建、廣東、安徽等地拘捕20多人,當中包括集團主腦,骨幹及另外2名身處正內地的“假外僱”。
司警根據調查所得,對覃某、丘某、鄭某、劉女、陳某、吳某及黃某落案控以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及犯罪集團罪移送檢察院偵辦;而另外林女及劉某則涉嫌觸犯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一併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司警指出,據目前調查資料,暫未有跡象顯示兩個不法匯兌團伙之間存在關聯,並強調將繼續密切留意不法匯兌活動趨勢,加強區域情報交流,適時調整警務部署,與鄰近地區警方共同打擊相關犯罪。